8月15日,辽宁交投集团召开外派董事监事工作会议。集团董事会秘书邱暾出席会议并讲话,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丛永强主持会议。集团外派董事、监事,部分三级公司董事,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全体人员、审计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。
会议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智库外部专家、国企改革“双百行动”专家组成员、上海康智咨询公司总经理佟虎作《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》的专题培训,围绕国企改革、国有企业公司治理、董事会建设和董事会工作实务等进行了分析讲解。
集团外部董事刘永旭围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外派董事基本工作规范,重点从战略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法律事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,为外派董监事有效履职提供了详实的规范指导和宝贵的经验借鉴。
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马英通过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形式,从董事职权中的财务诉求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、会计财务管理基础知识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授。
集团法律事务部高级业务主管刘智从法律责任概述、解读及变化趋势三方面,全面介绍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培训内容详实、贴合实际,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性,对提高集团外派董监事履职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,获得了与会同志一致好评。
会上,邱暾讲话指出,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”明确提出要坚持“两个一以贯之”,落实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、配齐建强,将“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”设为重要任务指标。集团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,向下属公司派出外部董事并占多数。 集团依托外派董监事行使出资人权力,确保外派董监事行权履职体现出资人意志,发挥了外派董监事对国资监管的重要作用。
邱暾要求,集团外派董监事要增强责任意识、忠诚履职尽责,以此次治理体系改革为契机,提升各单位科学治企能力、创新发展能力,确保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,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落地生根。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外派董监事履职保障,保障好外部董事知情权、参会权、表决权、提案权、建议权、质询权和调研权等权力,确保外部董事制度取得实效。